公告日期:2022-12-23
公告编号:2022-063
证券代码:832131 证券简称:斯盛能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2131,以下简称“斯盛能源”
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570 号)。
一、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应在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终止股票挂牌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主办券商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事宜并披露联系方式,协助做好投资者的沟通工作,指导公司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
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 月 10 日起
复牌,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22-063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二、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23 年 1 月 10 日起复
牌,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将对公司
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斯盛”。
三、终止挂牌的相关安排
目前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公司将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和主办券商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于湘勇
联系电话:0755-89334880
邮箱:yuxy@szseason.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湖南省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
技创新创业园第 21、22 栋)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罗祖光
联系电话:0755-81682739
邮箱:luozg@essenc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公告编号:2022-063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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