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5-20 17:46:22 股吧网页版
中衡股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0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32138 证券简称:中衡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为了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对应修订《公司章程》,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 主要内容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合肥创新产业园 G4 楼 A 区 701。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0.94 万元。

                                                  公告编号:2022-014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经营、稳健为本。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保险公估业务;价格鉴证评估;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大数据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在股票发行时,公司在册股东可以参加对新增股份的认购,但不享有对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第十五条公司股票采用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公告编号:2022-014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由公司置备股东名册,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股东名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成立日期;

(三) 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每股金额;

(四) 股东的名称、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以及因股份转让等为导致不再是公司股东的日期。

除非出示相反的证据,否则股东名册即为股东在公司持股的充分证据。对股东名册所载资料提出质疑的任何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更正。

第十七条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