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31 18:20:06 股吧网页版
燎原环保:重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31


证券代码:832141 证券简称:燎原环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修订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
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财产清查处理决策等。

第二章 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 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新产品研发、购买
新设备及其他项目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1、项目承办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投资计划和项目申请。项目申请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总投资匡算等。

2、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立项可行性分析,提出是否立项的结论性意见,提交《项目建议书》;

3、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4、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公司对内投资的审批权限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
行评价,并视评价结果对项目验收或提出整改要求。

第三章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七条 对外投资依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
工作细则》及《江苏燎原环保科技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 收购、出售资产决策管理

第八条 收购、出售资产是指公司收购、出售企业所有者权益、实物资产或
其他财产权利的行为。

第九条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决策程序:

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标的资产进行前期调研、论证,并进行可行性分析,提交项目建议书;

2、聘请专业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或评估(如需要);

3、董事会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

4、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5、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 对外融资决策管理

第十条 对外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两种方式。

股权融资是指公司发行股票方式融资,债务融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融资租赁资产等。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的决策程序: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提出申请;

2、财务负责人审批;

3、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4、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借款的审批权限:

1、单笔借款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
2、单笔借款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融资租赁资产的审批权限:

1、融资租赁的资产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由总经理批准;
2、融资租赁的资产总额在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之间的,
由董事会批准;

3、融资租赁的资产总额高于 5,00 万元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章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依据《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