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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5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2021 年 9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合信业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9 号)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955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8.00 元/股,发行股数 1,70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00.00万元(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43.40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56.60 万元(不含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截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00Z0055 号)。基于此,公司总股本由 5100 万股增加至 6800万股。
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8.0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700 万股的基础上全
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55 万股,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153.00 万元,该部分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7.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00Z0064 号)。基于此,公司总股本由 6,800 万股增加至 7,055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7.71%。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0.00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7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3,600.00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5,6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2,196.4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3,443.60 万元。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路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
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重新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已在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110701014702164318,本专户涉及的募投项目为 VOCs 在线监测系统及核心传感器装配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公 司 已 在 中 信 银 行 北 京 广 渠 路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为
8110701014602164027,本专户涉及的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 司 已 在 华 夏 银 行 北 京 中 轴 路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为
10278000000769163,本专户涉及的募投项目为 VOCs 在线监测系统及核心传感器装配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公司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中信建投。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公司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公司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中信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华夏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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