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8 17:19:58 股吧网页版
东方碳素: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 “保荐机构”)作为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碳素”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东方碳素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东方碳素向全资子公司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鑫碳素”)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2024 年 6 月 24 日,欣鑫碳素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
顶山分行签订担保借款合同,借款期限 2024 年 6 月 24 日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
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借款金额 1,000.00 万元,借款合同号中原银(平顶山)流贷字 2024 第 10308702 号,该借款由杨遂运、刘淑琴、东方碳素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号分别为中原银(平顶山)最保字 2024 第
10308702-1 号、中原银(平顶山)最保字 2024 第 10308702-2 号、中原银(平顶
山)最保字 2024 第 10308702-3 号。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比例为 1.17%。

二、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充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开源证券认为:东方碳素为全资子公司欣鑫碳素借款提供担保事项,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