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2195 证券简称:名家智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云南名家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公告编号:2021-021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均以全票通过,并提交了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云南名家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云南名家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云南名家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1-021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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