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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22:34:33 股吧网页版
中晶技术: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9


安徽中晶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公司拟以总金额不低于民币 1500.461 万元(含税) 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贵金属以及机器设备,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 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出售情况。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8,308,135.64 元,净资产额为
174,198.4元。截至 2023年 12 月31 日,本次出售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1,635,313.5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9.68%,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拟出售资产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焦作晶锐光电有限公司
住所:焦作市山阳区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七号厂房一层
注册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七号厂房一层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包含:光电基片,光电块,光电元器件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机电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计算机设备销售;网络工程设计;有色金属(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及耐火材料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法定代表人:马立强
控股股东:马立强
实际控制人:马立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福州正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铁岭西路 19 号 1#厂房第一层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铁岭西路 19 号 1#厂房第一层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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