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3
东兴证券
关于玉兔蓬业科技(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兴证券作为玉兔蓬业科技(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玉兔蓬业科技(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玉兔”或“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截至目前,主办券商尚未收到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相关文件,公司预计不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含)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号)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2021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2021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2021年6 月30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就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作出提示,主办券商将持续履行对 ST 玉兔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挂牌公司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
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
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
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
险。
此外,2021年3月23日披露的《东兴证券关于玉兔蓬业科技(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的公司风险事项:2014年12月26日,主办券商与ST玉兔签订了《北京九方天和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之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议》,2017 年 3 月,主办券商与ST玉兔签订了《北京九方天和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之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的变更补充协议书》,上述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ST玉兔已累计二年以上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缴纳持续督导费用。
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对ST玉兔进行了书面催告。主办券商已于2021 年3月23日,向ST玉兔邮寄了书面的《关于玉兔蓬业科技(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费用催告书》,本次为第一次书面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ST 玉兔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预约申请》
东兴证券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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