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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10 18:56:44 股吧网页版
【2020】第320号关于对玉兔蓬业科技(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10

关于对玉兔蓬业科技(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0】第 320 号
玉兔蓬业科技(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玉兔蓬业)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

你公司为风电行业市场独立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提供商。你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停滞,当期仅实现营业收入 29.95 万元,较上期下降97.24%。

你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披露收购报告书,杭州众欢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欢投资”)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你公司原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1,007.5 股(持股比例91.84%),该收购导致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众环投机和高国华。收购报告书显示,众欢投资成立于 2017 年 8 月,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非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高国华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收购后众环投资拟以持股平台方式开展相关活动,且在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无对你公司主要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截至收购报告书披露日,众欢投资未实际开展业务。

年报显示,你公司核心人员离职、无法获得母公司财务明细账等财务资料,也不能实施银行函证程序及相关替代程序,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76,345.43 元,应付账款
3,231,602.69 元,应付职工薪酬 950,644.37 元,其他应付款11,981,361.01 元。

请你公司:

(1)说明未能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所需必要财务资料的原因及相关事项当前的整改情况,你公司是否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2)说明众欢投资于收购报告书披露日尚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原因及截至目前业务开展情况;

(3)说明收购后,众欢投资拟以投资平台的方式开展相关活动的具体安排及当前进展,是否具有开展相关业务的能力及资质;

(4)结合收购后十二月内不对挂牌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安排,说明挂牌公司 2019 年原有业务已停滞的原因及合理性;

(5)结合期后资金情况、筹资安排等,说明上述款项的偿还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无法偿付的风险。

2、关于应收账款附注披露及可收回性

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 13,018,441.43 元;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中,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计金额为2,597,569.85 元,坏账计提比例为 100%。你公司账龄 1 年以上应收账款合计 13,001,256.43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超过 99%。你公司未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

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并说明相关款项的期后回款情况;

(2)说明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针对应收账款所采取的催收措施。

3、关于存货跌价情况

你 公 司 2019 年 存 货 分 类 中 , 原 材 料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为
1,486,929.40 元,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余额为 1,085,587.28 元,发出商品期末账面余额为 233,434.22 元,合计金额为 2,805,950.90 元。报告期内,你公司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对发出商品的管理方式、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如尚未结转,请进一步说明原因;

(2)结合存货的构成情况、库龄、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等,说明主要经营活动停滞状态下,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24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
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2020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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