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02
公告编号:2022-067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追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与东莞市金一汽车有限公司签
署 2 份《汽车销售合约》,购买 2 辆长安牌新能源货车(车牌号分别为粤 SDQ3271、
粤 SDK0793),并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安吉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将购买的 2 辆长安牌新能源货车抵押给安吉租赁有限公司,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56,672 元整,期限 36 个月,公司与关联方曾亦华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共同承租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所涉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实际还款方是公司;关联方曾亦华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共同承租人是为满足安吉租赁有限公司的要求,安吉租赁有限公司通过委托银行从关联方曾亦华的银行账户定期扣款的方式收取融资租赁费。公司有义务及时将相应融资租赁费付至扣款账户。融资租赁的车辆的相关权利(包括使用权等所有权利)均属于公司,关联方曾亦华承诺不会使用融资租赁的车辆用于其个人目的,关联方曾亦华对融资租赁的车辆不享有任何权利。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内容以及各当事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各当事方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抵押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关联方曾亦华出具的承诺书)为准。
2、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与东莞市广物正通达汽车贸易有
限公司签署 2 份《汽车销售合同》,公司购买 2 辆长安牌新能源货车(车牌号分
公告编号:2022-067
别为粤 SDA6138、粤 SDR6083),并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将购买的 2 辆长安牌新能源货车抵押给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68,000 元整,期限 36 个月,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承租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所涉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实际还款方是公司;为满足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关联方曾亦华同意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委托银行从其银行账户定期扣款的方式收取融资租赁费。公司有义务及时将相应融资租赁费付至扣款账户。融资租赁的车辆的相关权利(包括使用权等所有权利)均属于公司。关联方曾亦华承诺不会使用融资租赁的车辆用于其个人目的,关联方曾亦华对融资租赁的车辆不享有任何权利。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内容以及各当事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各当事方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抵押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追认公司向安吉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曾亦华、曾慧梅、曾
令熙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追认公司向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
事曾亦华、曾慧梅、曾令熙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曾亦华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
公告编号:2022-067
关联关系:曾亦华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关联方曾亦华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共同承租人是为满足安吉租赁有限公司的要求,属于关联方为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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