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8
公告编号:2023-054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亦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公告编号:2023-054
序号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型 预计交易金额(元)
1 东莞市霹需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350,000
2 东莞市烨龙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10,000
3 东莞市霹需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向关联方出售产品 300,000
4 东莞市烨龙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向关联方出售产品 3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曾亦华、曾慧梅、曾令熙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追认公司与东莞市庆鹏实业有限公司解除<厂房租赁合同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与东莞市庆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鹏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约定公司将位于京山工业园(工
业用地)地块(编号为 DN-10,DN-12)出租给庆鹏公司使用,该地块为东莞市茶山镇京山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上述签订租赁合同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审议通过。现因庆鹏公司提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公司与
庆鹏公司经友好协商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签署了《终止厂房租赁协议》,正式解
除厂房租赁关系。
根据《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解除租赁合同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未对上述事项作出决策,现特追认此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5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非关联方出租厂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谈成投资设立的尚成智能家居(东莞)有限公司(正在注册过程中,最终签署主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公司将位于京山工业园(工业用地)地块编号为 DN-10,DN-12 出租给谈成投资设立的尚成智能家居(东莞)有限公司使用,上述地块为东莞市茶山镇京山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租赁物包括:厂房、宿舍、保安室、电房及所属空地,租赁期限为十年,初始每月租金为含税 150000 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每三年为一个递增周期,按上期租金递增 10%。具体租赁事宜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2.议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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