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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18:19:31 股吧网页版
新比克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亦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397,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4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4-008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员。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曾亦华、曾慧梅、曾令熙、曾令达、陈映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即自然终止。

曾亦华、曾慧梅、曾令熙、曾令达、陈映梅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欧佳惠、黄明礼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经公司职工大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即自然终止。

欧佳惠、黄明礼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序号

比例(%)

(一) 选举曾亦华为公司 28,397,170 100% 是

公告编号:2024-008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一) 选举曾慧梅为公司 28,397,170 100% 是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一) 选举曾令熙为第四 28,397,170 100% 是

届董事会董事

(一) 选举曾令达为第四 28,397,170 100% 是

届董事会董事

(一) 选举陈映梅为第四 28,397,170 100% 是

届董事会董事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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