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
员、监事会主席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4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曾亦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610,17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9.621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曾慧梅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787,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0.378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曾亦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610,17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9.621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曾慧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787,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0.378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曾令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公告编号:2024-011
4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欧佳惠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通过本次调整,能有效地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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