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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2 18:48:06 股吧网页版
利通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基 准 日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36,802,185.1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0,544,023.61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06,386,292.72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05,950,822.72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435,470.00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21,153,149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153,149.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5,765,7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00000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5,765,745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6,918,894 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8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4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 月 29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质 数量(股) 比例(%)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

48,126,390 45.50% 9,625,278 57,751,668 45.50%
通股
无限售

57,639,355 54.50% 11,527,871 69,167,226 54.50%
流通股

总股本 105,765,745 100.00% 21,153,149 126,918,894 100.00%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26,918,894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1.0535 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八、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经济开发区民营工业园东方红路 联系人:何军

电话:0395-2615502 传真:0395-2610007

九、备查文件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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