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01 15:36:45 股吧网页版
ST新伟:关于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1


公告编号: 2024-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开封市新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开封市新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4号),因公司未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3月11日起复牌,并于

公告编号: 2024-009
2024年3月25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 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新伟”。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 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
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一)公司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15649424444

邮箱: xwkjnh@163.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福兴家园17号楼

(二) 券商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84183134

邮箱: lixinzi@guodu.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三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开封市新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