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32234 证券简称:鸿通管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威海鸿通管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
并接受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财务情况及资金安排计划,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和信用支持,以补充运营资金及其他业务需求,本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事项可能会涉及以公司资产抵押、质押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等形式,具体以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以上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及其利率、期限、用途、担保条件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鸿
通管材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并接受担保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
决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根据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之“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之“(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本议案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之“董事会权限”之“(二)公司对外融资事项。董事会有权决定单笔或一个会计年度内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贷款或其他融资事项。超过 50%的,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259,251,442.95*50%=129,625,721.48 元,故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并接受担保,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和经营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
鸿通管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威海鸿通管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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