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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18:26:03 股吧网页版
亚森实业: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晋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购山西亚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4


山 西 华 炬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北 京 晋 安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山 西 亚 森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法律意见书

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路1号华润大厦T4座34-35层 030000

34-35/f, building T4, China resources building, no.1 changxing road,

changfeng business district, taiyuan city.

电话/Tel:0351-2715333\4\5\6\7\8\9

E-mail:office@huajulaw.com

www.huajulaw.com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节 本所律师的声明事项...... 4
第二节 正 文...... 5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收购的授权与批准...... 10
三、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11
四、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16
五、本次收购对亚森实业的影响...... 18
六、收购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以及约束措施...... 21
七、收购人股份的限售安排...... 27八、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前 6 个月买卖亚森实业股票的情
况...... 28九、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前 24 个月与亚森实业交易的情
况...... 28
十、结论意见...... 28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亚森实业、公众公司、
被收购方、挂牌公司、目标 指 山西亚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收购人、收购方、晋安企管 指 北京晋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聚森合伙 指 山西聚森帮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直接收购:晋安企管拟向师晓斌、孙学萍、安子平、
王志钢、王海红、彭向霞、张东东以现金方式合计收
购亚森实业 4,126,764 股股份,占比 24.05%。上述股权
转让后,晋安企管将直接持有亚森实业 4,126,764 股股
份,占比 24.05%;

2.间接收购:聚森合伙系亚森实业的第一大股东,持有
亚森实业 6,993,045 股股份,占比 40.75%。晋安企管拟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受让师晓斌持有聚森合伙 90%的合伙份额,并担任聚
森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述变更后,晋安企管将
控制聚森合伙持有亚森实业 40.75%股份的表决权。
通过上述股权转让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收购完成
后,晋安企管将直接持有亚森实业 24.05%的表决权,
通过聚森合伙控制亚森实业 40.75%的表决权,合计控
制亚森实业 64.80%的表决权,聚森合伙将成为亚森实
业的控股股东,陈云峰将成为亚森实业的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财务顾问、西南证券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 指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收购报告书》 指 就本次收购事项制作的《山西亚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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