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0
证券代码:832346 证券简称:汾西电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山西汾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西汾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西汾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汾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西汾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汾西电
子;证券编码:832346;公司依法在山西省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7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太原市和平北路 131 号;邮政编码:030027。
第六条 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
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围绕
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八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
诚信的法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九条 本章程对股东、公司、党支部委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期限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共赢,创新超越,回馈社会,把公司建设成智
能电子仪表领域“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高科技企业。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仪器仪表的生产、销售、技术研发与服务及相关
系统配套软件的研发、销售与服务;仪器仪表、通讯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仪器仪表的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生产、研发、销售与安装及相关系统配套软件的研发与销售;电池储能管理系统的设计及设备的生产、研发与销售;供热、供水、电力系统的维修、维护;工业自动控制系统、温度控制器、阀门的设计及生产、研发与销售;厂房、机械设备租赁;进出口贸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为准)。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三章 公司股份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姓名或名称、身份信息、持股比例以中国股份登记机构出
具的股东名册为准。
第十七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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