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2346 证券简称:汾西电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山西汾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田宏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张志刚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董事、董事长职务。张志刚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提名田宏伟先生为新任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田宏伟,男,197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2001
年 8 月南京理工大学毕业,并就职于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汾西重工部门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2016 年 9 月至今,担任山西汾西
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田宏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10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在新任命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任命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新任董事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对公司生产、经营有利。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山西汾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山西汾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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