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30 18:38:39 股吧网页版
汇知康: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30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2350 证券简称:汇知康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曙光汇知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河南曙光汇知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万智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选举万智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万智勇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万智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聘任万智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万智勇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范要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聘任范要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告编号:2024-015

范要民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蔡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聘任蔡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蔡彬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蔡彬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聘任蔡彬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蔡彬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任蔡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聘任蔡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蔡彬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议案中预计 2024 年与南昌市华康塑胶有限公司、成都宏泰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陕西誉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都亿仟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共 4 家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实际生产运作的需要,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5

河南曙光汇知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中超 刘铁征 翟贺广
2024 年 1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