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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17 16:08:34 股吧网页版
ST瑞格: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7


证券代码:832352 证券简称:ST 瑞格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安徽瑞格电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1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瑞格电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5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第五章 董事会 26

第一节 董事 26

第二节 董事会 29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3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第七章 监事会 40

第一节 监事 40

第二节 监事会 4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44
第九章 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 4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8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51

第一节通知 51

第二节 信息披露 52
第十一章 章程修改 53
第十二章 附则 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瑞格电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蚌埠市大庆路 356 号院内 19 号

邮政编码:233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87.1429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除本章程令有规定外,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经董事会决议确认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客户至上,追求卓越。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电梯设备的安装、改造;电梯设备的维修及技术服务;电梯的维护及保养;电控设备安装与调试;电梯、电梯零部件、电器控制元件、计算机软件、通讯设备、建筑材料、楼宇设备的销售;物联网系统集成、云计算大数据研发与服务;电控设备和计算机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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