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8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32390 证券简称:金海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 36 号江苏金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州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题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41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市场薪酬行情,编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版)》,2023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具体方法可以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耿树江、林晟、胡宗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十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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