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4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32390 证券简称:金海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黄张裕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汪宇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高管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聘任汪宇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
止,自 2024 年 7 月 2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汪宇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
止,自 2024 年 7 月 2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王海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因工作需要聘任汪宇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汪宇清,男,汉族,1987 年 8 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9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历任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主管、高
级经理、资金处副处长;2018 年 11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东旭科技集团有限
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光伏产业集团财务证券部负责人;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三峡资本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任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耿树江、林晟、胡宗亥对聘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决策程序、任职主体是否具备任职资格等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同意聘任汪宇清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四、备查文件
(一)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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