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4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2391 证券简称:润达光伏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润达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公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内转让或者注销。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收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
公告编号:2023-028
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份应当 3 年内转让给职工。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三、备查文件
《江苏润达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润达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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