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1
公告编号:2023-054
证券代码:832391 证券简称:润达光伏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润达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权益分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润达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决定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对本次权益分派预案进行了更正并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更正前:“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15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更正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15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因本次权益分派更正涉及股数变动时分配原则的变化,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公告披露的准确性,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权益分派及相关事宜。本次权益分派的取消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重新制定权益分派方案。对本次终止权益分派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4
江苏润达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