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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8 18:49:01 股吧网页版
闽东电机: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2395 证券简称:闽东电机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闽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拟将子公司福建闽东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31%股权进行转让。
新能源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357,545.16元、净资产为3,055,339.21
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2,243,938.71 元、净利润为-492,566.23 元。

2、公司拟将子公司广东闽东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51%股权进行转让。广东
闽东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972,567.20 元、净资产为-6,646,845.72
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2,850,337.45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公众公 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 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 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为 160,863,452.13 元、
净资产为 91,217,916.64 元。

公司本次出售标的单独及合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未达到资产总额的
30%或净资产额的 50%。因此,本次购买资产未达到《重组办法》规定的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出售子公司福建闽东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31%股权》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根据《福建闽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2、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出售子公司广东闽东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51%股权》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根据《福建闽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福安市长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福建省福安市城阳镇占洋村 100 号福建亚达隆电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安市城阳镇占洋村 100 号福建亚达隆电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市场
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
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

控股股东:刘铃清

实际控制人:刘铃清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刘铃清

住所:福建省福安市城北街道步上村 70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刘招财

住所:福建省福安市社口镇潘洋村洋中 53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福建闽东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31%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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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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