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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2409 证券简称:希雅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希雅图(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希雅图(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的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出具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固定资产 5 号楼火灾事故,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12 月希雅图公司发公告称公司固定资产 5 号楼因租户
原因引起火灾,与涉事租户发生诉讼纠纷,公司账户被冻结。由于所涉案件尚未结案,对公司的影响尚不明确。审计过程中,我们虽然实施了函证、访谈、检查等审计程序,但是其案件损失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未能获得足够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损失金额。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的固定资产清理及预计损失作出相应调整,此事项对希雅图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重大。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所述,希雅图公司连续三年亏
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希雅图公司累计亏损 24,716,420.41
公告编号:2022-013
元。希雅图公司自 2018 年开始发展家电贸易及维修等新业务,2020年发生净亏损 1,785,489.94 元,2021 年发生净亏损 2,159,171.57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希雅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希雅图公司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中披露了为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制定的拟改善措施,但对拟改善措施的可执行性披露不充分。
二、公司监事会关于该事项的说明
基于上述内容,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 ,该审计报告也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特此公告。
希雅图(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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