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1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32409 证券简称:希雅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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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雅图(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希雅图(上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
号:2022-008)。经事后审核发现,上述公告部分内容因工作人员疏忽存在错误,现更正如下:
1、“第二节 公司概况”之“五、中介机构”
更正前: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会计师事务所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 张晓荣 宋志辉
年限 1 年 1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威海路 755 号上海报业集团大厦 25 层
更正后: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会计师事务所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 刘红云 宋志辉
年限 1 年 1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威海路 755 号上海报业集团大厦 25 层
2、“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之“一、审计报告”
更正前:
“审计报告日期:2022 年 6 月 28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张晓荣、宋志辉
审计报告正文:
希雅图(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
更正后:
“审计报告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刘红云、宋志辉
审计报告正文:
希雅图(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
更正前:
1、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
更正后:
1、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2021 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希雅图(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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