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2409 证券简称:ST 希雅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希雅图(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希雅图(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1、固定资产 5 号楼火灾事故,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12 月希雅图公司发公告称公司固定资产 5 号楼因租
户原因引起火灾,与涉事租户发生诉讼纠纷,公司账户被冻结。由于所涉案件尚未结案,对公司的影响尚不明确。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函证、访谈、盘点、检查等审计程序,但是其案件损失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未能获得足够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损失金额。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的固定资产清理及预计损失作出相应调整,此事项对希雅图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重大。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所述,希雅图公司连续亏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希雅图公司累计亏损-26,753,906.17
公告编号:2023-020
元。希雅图公司自 2018 年开始发展家电贸易及维修等新业务,
2022 年发生净亏损 -2,037,485.76 元,2021 年发生净亏损 -
2,159,171.57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希雅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希雅图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披露了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对拟改措施的可执行性未充分披露。
二、公司监事会关于该事项的说明
基于上述内容,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 ,该审计报告也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解决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特此公告。
希雅图(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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