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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8 15:32:36 股吧网页版
中凯股份: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8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2430 证券简称:中凯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浙江中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综合竞争力,整合公司的内外部资源,加快业务拓展,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公司经过充分沟通,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保护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 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但未对申请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对 异议股东持有的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承诺将根据资金情况安

公告编号:2024-003

排回购计划,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 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
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 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5、不存在因本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股东发生 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 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 行为。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3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的价格为公司2023年经审计出具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终止挂牌后 1 个月止。股东应当在申请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

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至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其他证明文件、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

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在上述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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