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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17 16:34:37 股吧网页版
蓝海骆驼: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17


公告编号:2022-035

证券代码:832444 证券简称:蓝海骆驼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蓝海骆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10 月 19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10 月 19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常宁市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湖南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屈夏清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湖南省蓝海骆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蔡周伟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姓名或名称:蔡周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公告编号:2022-035

姓名或名称:叶方连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蓝海骆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蔡周伟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8 年 9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省蓝海骆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湖
南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
2,700 万,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合同编号:25100-2018-00000694),自 2018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止,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
款基准利率上浮 140%,还款方式为到期还本,按期结息。为担保原告债券的
实现,当日被告 2 蔡周伟、被告 3 叶方连与原告签订《贷款保证合同》及《质
押合同》,为该笔债务提供全程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 周伟以其持有的深圳市蓝海骆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2444) 28,430,000 股股权为主合同下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深圳市蓝海骆驼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也与原告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该笔债务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
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自 2021 年 3 月 25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期间,
湖南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约以委托支付的方式向被告 1 账户发
放 8 笔借款,金额共计 2,359 万元,上述借款发放后,四被告未按约还款。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 1、被告 2、被告 3 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2,359 万元,利息
人民币 240,257.00 元,本息共计 23,830,257.00 元(该段利息计算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实际支付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本息清偿完毕日止;
2、判令原告对拍卖、变卖的被告 2、被告 3 质押财产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被告 2、被告 3、被告 4 对上述第 1 项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告编号:2022-035

4、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含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费
用)。
(五)案件进展情况:
案件已由常宁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湖南省蓝海骆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蔡周伟、叶方连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湖南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23590000
元及利息 240257 元(此利息含逾期利息,暂计算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自 2021
年 8 月 31 日起以合同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30%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
二、被告深圳市蓝海骆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蔡周伟、叶方连对本判决第一项 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湖南省蓝海骆驼网络科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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