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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22 19:11:59 股吧网页版
森馥科技: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832447 证券简称:森馥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森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森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森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部
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北京森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确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
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规则

第一节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在适当时机设立独立董事,本规则涉及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届
时生效。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及独立董事的比例,由《公司章程》确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决定。

第六条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从董事会提名的候选人、单独持
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三)的股东提名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 董事可兼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但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条 董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董事获得连任后,董事会应以决议形式明确其在新的任期内在董事
会所担任的职务,在此之前,其原来所担任的职务保持不变。

第十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 董事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会会议的提案权;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的委托代表公司;

(五)根据《公司章程》或董事会的委托执行公司事务;

(六)《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赋予的其它权利。

董事行使上述权利时应按《公司章程》及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 董事应承担的责任由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它适用的有关
规定确定。

第十三条 董事应确保能付出足够的时间及精力处理公司的事务,否则不应
接受委任。

董事应当诚实及善意地以公司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董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并保证:

(一)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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