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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31
山东科大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2 年 5 月 16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 5 月 31 日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山东科大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第三章 股 份 ......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五章 董事会 ...... 18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5
第七章 监事会 ...... 2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9
第九章 通 知 ...... 3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5
第十二章 附则 ...... 3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科大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由包继华、于岩、叶铁丽、褚伟丽、姜雪、管靖、济宁仁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 7 位股东(以下合称“发起人”)将其共同投资的山东科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山东科大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济宁高新区王因工业园。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865,602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股份公司的组织
形式和先进的管理技术,实施公司的经营与管理。在产品开发、商业模式以及公司管理上不断创新,并创造客户价值。采用世界先进的营销策略,扩大公司的销
售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利用资本市场的助力,使公司成为具有全国竞争力和国际化视野的现代科技型企业,为股东取得最大的收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存管。
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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