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4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32465 证券简称:ST 众益科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华路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办公楼 5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光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21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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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名,代表股份 47,215,20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名,代表股份 47,215,20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 名,代表股份 47,215,20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名,代表股份 47,215,20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名,代表股份 47,215,20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名,代表股份 47,215,20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陈光炎、陈清淮、泉州汇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泉州市正见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 名,代表股份 3,451,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5 名,代表股份 47,215,20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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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九)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5 名,代表股份 47,215,20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名,代表股份 47,215,20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俞霞 张武
(三)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除召开时间晚于规定期限外,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晚于规定期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构成实质影响;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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