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7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11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公司总股本由 10,842 万股变更为 14,094.6 万股,注册资本由
10,842.00 万元变更为 14,094.60 万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章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第一章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0,842 万元。 民币 14,094.6 万元。
第三章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三章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842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14,094.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公司将根据上述变更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实施结果,全权办理公司相应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