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19:53:57 股吧网页版
长荣农科: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2479 证券简称: 长荣农科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山西长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登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

记存管公司发行的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 司经批准公开转让股份或公开发行股份的,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公司股票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公司发行的股份。 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采取记名
方式,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
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公司股东名册由董事会负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的; 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股份的活动。 所必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股份的活动。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以法律、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规或有关监管机构规定的方式进行。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依照本章程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依照本章程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数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