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09
公告编号:2022-037
证券代码:832482 证券简称:菁茂农业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关于对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赵丽娜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3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舒芳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赵丽娜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2-037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
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舒芳、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赵丽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给予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舒芳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赵丽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37
本次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出的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高度重视,已充分认识到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重要性,今后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及时、审慎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343 号)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520 号).
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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