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实施场地和高性能传感器制造基地。工业土地面积约 20 亩(13,326.84 平方米),预计土地使用权取得总价金额约为人民币 3,065万元。公司通过公共平台“挂拍”方式取得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最终以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上
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总价金额约为 3,065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经审计总资产的 2.79%,占净资产的 3.31%,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公司通过公共平台“挂拍”方式取得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最终以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 555 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无形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州市番禺区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拟交易的资产产权清晰,不会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拟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价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成交价格以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项下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壹万叁仟叁佰贰拾陆点捌肆平方米(小写13,326.84 平方米),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50 年,按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受让人应在按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