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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08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2495 证券简称:精铟海工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东精铟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精铟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并节省信息披露成本的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异
公告编号:2021-017
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或指定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或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情况;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其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向
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股东,则视为同意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特别提示
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公告编号:2021-017
(五)联系方式:
回购事宜具体联系信息:
联系人:邓达纮
联系电话:0757-81183420
联系邮箱:jydengdahong@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逢涌村金逢公路 81 号
广东精铟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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