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6
广东精铟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0 月 16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204 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
知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李光远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彭文军、杜葵、崔锋、陈新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精铟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
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的《广东精铟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 2020- 06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增发新股时,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不享有股份优先认购权。本次股票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本次股票发行对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机构投资人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远、吴平平、陆军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机构投资人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光远、吴平平、陆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与机构投资人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对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限制进行约定》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远、吴平平、陆军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机构投资人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限制等事项进行约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光远、吴平平、陆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与机构投资人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对投资机构跟随出售权进行约定》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远、吴平平、陆军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机构投资人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投资人跟随出售权等事项进行约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光远、吴平平、陆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与机构投资人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对其他特殊条款进行约定》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远、吴平平、陆军与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