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6
证券代码:832495 证券简称:精铟海工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东精铟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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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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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 日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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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495 精铟海工 2020 年 10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广东精铟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4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广东精铟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0- 064)。
(二)审议《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增发新股时,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不享有股份优先认购权。本次股票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本次股票发行对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三)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基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四)审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机构投资人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基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远、吴平平、陆军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机构投资人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五)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与机构投资人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限制进行约定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远、吴平平、陆军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机构投资人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限制等事项进行约定。
(六)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与机构投资人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投资机构跟随出售权进行约定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远、吴平平、陆军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机构投资人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投资人跟随出售权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七)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与机构投资人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其他特殊条款进行约定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远、吴平平、陆军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机构投资人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机构投资人的股份回购权、反稀释权等其他特殊投资条款进行约定。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有关事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九)审议《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于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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