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1-06 15:38:02 股吧网页版
ST安技: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06


证券代码:832497 证券简称:ST 安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上海安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相关部门批准,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3:3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497 ST 安技 2020 年 11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漕盈路 3333 号安全印务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解散上海安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所处的行业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经营发生较大亏损,经公司审慎评估,后续经营已无法持续。经慎重考虑,现拟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最终申请注销登记。
(二)审议《关于成立上海安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定的职权。(三)审议《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及清算组全权负责公司解散清算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清算组全权负责公司解散清算事宜,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定的职权。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序号为(一)、(二)、(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 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 9:30-12:00。

(三) 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漕盈路 3333 号上海安全印务公司会
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青奎

2、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漕盈路 3333 号

3、邮编:201712

4、联系电话:021-59226790

5、传真:021-5922676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

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安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安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