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合一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市合一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合一康”或“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2022 年度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 是
留意见审计报告
2 其他 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条件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ST 合一康 2022 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报告附注“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 持续经营”所述:受公司股东孙
铭阳案件的影响,并且在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 2018 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
期末净资产为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从 2019
年 4 月 26 日起股票转让实行风险警示,其原证券简称“合一康”更改为“ST 合
一康”,证券代码“832521”不变。
三、强调事项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一康净资产为-58,549,400.60 元,累计未分配
利润-127,863,195.13 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61,733,54.54 元。2021 年度至 2022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9,012,247.05 元、-1,417,369.21 元,营业利润持续为负。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合一康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公司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分别为-38,119,784.12 元、-57,132,031.39 元、-58,549,400.60 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触发强制终止挂牌的条件。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持续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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