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7 18:06:24 股吧网页版
纳科诺尔: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832522 证券简称:纳科诺尔 公告编号:2024-100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年 7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议案》。

聘任付博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期满,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付博昂先生的副总经理,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
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期满,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369,2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2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李志刚先生的总经理,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 1,369,2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2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聘任付博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免去付博昂先生的副
总经理职务,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起生效。聘任李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免去李志刚先生的总
经理职务,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起生效。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付博昂先生,199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7 月,历任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总经
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常州纳科诺尔精密轧制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纳科诺尔智能装备(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9 月至今,任清研纳科智能装备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 1 月至今,任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志刚先生,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中铁第三工程局第四工程处设备工程师;2001 年 3 月至 2003
年 8 月,历任北京星恒电源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动力电池厂厂长;2003 年 9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苏州星恒电源有限公司设备部经理、工艺工程部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 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及财务总监;2020 年 2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总经理;2023 年 9 月至今,任清研纳科智能装备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任免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务的能力和条件,对公司管理及经营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同意提名付博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