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2
证券代码:832522 证券简称:纳科诺尔 公告编号:2024-103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建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7,55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9,29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
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93,370,000 股变更为 112,044,000 股,注册资
本由 9,337.00 万元变更为 11,204.40 万元,因此就《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
应修订。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429,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反
对股数 12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贺国萃、张立媛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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