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2532 证券简称:大亚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企业文化、财务系统控制、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等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企业制度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形成了健全、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促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2.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服务客户、成就员工、回报股东、奉献社会”的发展理念,倡导“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向着更加绿色低碳的方向和更加自动化、智能化的领域发展,引领行业向着更高水平不断提升”的企业文化,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迅速反应、马上行动、协调配合、直至落实”的行动准则,树立现代管理理念,
强化规范意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遵守《员工手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财务系统控制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存货与仓库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实施了有效地控制。为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保证财务信息质量奠定基础,从而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4.财务报告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提高会计核算、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会计账务处理等主要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及制度规定,并建立了会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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