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832553 证券简称:新财智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第一次募集资金情况
2017 年 1 月 19 日,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
案。
2017年2月10日,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设立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5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7】第27-0000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3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李亚军和王月霞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750,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50,000.00元。
2017年5月2日,公司收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7]2531号《关于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2,200,000.00股,其中限售1,650,000.00股,不予限售550,000.00股。
(二)第二次募集资金情况
2018 年 12 月 12 日,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发行方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管理(三方监管协议)>》、《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
的<股票认购协议>》、《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18年12月28日,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发行方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管理(三方监管协议)>》、《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等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9】第27-0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月21日止,公司已分别收到李亚军和温朝晖缴纳的货币资金人民币388.5万元和17.5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6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900,000.00元。
2019年2月18日,公司收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9]581号《关于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1,160,000股,其中限售832,500.00股,不予限售327,500.00股。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两次股票发行均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第一次募集资金人民币2,750,000.00元存放于交通银行长沙芙蓉南路支行,账号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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