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2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2573 证券简称:地瑞科森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地瑞科森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前财产保全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涉及诉前财产保全的基本情况
山东地瑞科森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0 月
20 日收悉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 05 执保 110 号《执行裁
定书》。申请保全人:酒泉瑞恺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公司
1180 万元银行存款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并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为本案购买财产保险,该保险公司出具担保函。
二、公司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
公司与酒泉瑞恺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公司与申请人
于 2018 年 2 月 8 日签订一份《技术服务合同》,2019 年 1 月 1 日在山东省东营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一份《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HTJSFW2019010101),上述两份合同签订后,公司与申请人已经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技术服务内容,并全部通过了公司的验收合格,双方就剩余技术服务费支付存在争议产生诉讼,因此申请人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案情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24)。三、公司因诉前财产保全暂被冻结情况
山东地瑞科森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4,035,192.36 元。山东地瑞科森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49.4 万元。
山东地瑞科森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鲁(2020)东营市不动产
公告编号:2021-001
权第 0003411 号。
四、本次公告的诉前财产保全对公司影响
经法院调解,公司与申请人已自愿达成调解,法院签署了民事调解书(2020)鲁 05 民初 530 号。本次诉前保全事项尚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公司将根据该保全的进展情况及诉讼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鲁 05 执保 110 号
山东地瑞科森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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