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2616 证券简称:城光节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在保障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含),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期限
投资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含当日)。
(四)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4-015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 2024 年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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