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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2 16:51:23 股吧网页版
城光节能:重大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2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2616 证券简称:城光节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7 月 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目前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我司起诉江苏四方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四方锅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时间待法院另行通知,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清洪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四方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四方锅炉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7

法定代表人:叶枫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为便于理解,以下“原告”、“被告”将分别称“城光公司”、“四方公司”,“宏源公司”指岷县宏源清洁热力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6 日,四方公司(乙方)与城光公司(甲方)签订了《岷县集
中供热改扩建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及安装合同》),约定:由四方公司供应岷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的 2 号锅炉及附随安装,并约定了合同价款、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条款;同日,双方还签订了《岷县供热扩建项目 1台 116KW 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及安装总承包技术协议》(以下称《技术协议》)。

上述合同签订后,四方公司恢复了 2 号锅炉建造,城光公司亦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向被告支付了合同价款 1,300 万元,2021 年 2 月 10 日支付了 200 万元。
2020 年 9 月 19 日,四方公司参与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岷县城区集中
供热建设项目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四方公司中标后与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四方公司将城光公司购买的上述 2 号锅炉转卖给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方公司亦收取了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
付的全部设备款项。2020 年 9 月 20 日,四方公司向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
《岷县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部阶段性工程量确认单》,确认 2 号锅炉已经完成95%的工程量。

上述事件发生后,城光公司、四方公司双方及宏源公司多次协商,希望继续
履行《采购及安装合同》,直到 2022 年 6 月 17 日四方公司才向城光公司送达《解
除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采购及安装合同》,事后双方再次就继续履行合同进行了多次磋商。但 2023 年 6 月岷县住建局向宏源公司发送律师函,解除其与宏源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导致城光公司与宏源公司的岷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合作无法继续。城光公司为防范风险,遂于 2023 年 6 月向长沙市芙蓉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城光公司与宏源公司的合同。2024 年 1 月 18 日,长
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湘 0102 民初 8556 号民事判决,对相关案件

公告编号:2024-027

事实进行了确认,并判令解除了城光公司与宏源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至此,城光公司、四方公司签订的《采购及安装合同》也没有再继续履行的可能。

综上所述,城光公司与四方公司签订的《采购及安装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四方公司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四方公司应当返还城光公司合同价款 1,500 万元,赔偿城光公司的资金占用费。城光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四方公司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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